中国律师存在的意义

一、律师的定义。

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律师又分为诉讼律师与非诉律师。前者即人们通常意义上说的参与诉讼的律师,后者虽然不为人们所熟知,但广泛存在于各种行业中,为当事人的行动、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包括拟定、修改法律文书、参与商务谈判、参与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工作。在民事诉讼中,律师会帮助当事人梳理证据、固定诉请、明确请求权基础(法律支撑)、参与庭审,以便于当事人能呈现所有对自身有利的要素或要件事实,从而最大限度地获得胜诉判决。而在刑事诉讼中,我们国家的法理认为律师是必需的。作为刑事诉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审判阶段)需要借助辩护律师的力量对抗国家机器,防止受到非法侵害和过当的刑罚。

二、法官的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法官法》的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但法官的地位决定了其应当一碗水端平,不应偏向。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律师的加入可以让法官快速清晰全面地看待案件,更公平的审理。法官的职责仅仅是判断对错,他没有维护任何一方利益的义务,这也是居中裁判的要求。而律师的存在,则能最大化保证当事人的利益。

简言之,一个合格公正中立的法官,是你输入给他怎样的事实,他就根据法律作出怎样的裁决。而律师,就是保证输入给法官的事实足够明确、充分、符合当事人利益的人。

三、法官的结案压力有多大。

我们先从数据角度分析,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为例。根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0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438040件,同比下降审结417822件,增长结案率上升个百分点,法官人均办案件。人均办案件是什么意思,一天一件,只算工作日的话,一天得结近件案子。除了开庭,就是在写判决了,甚至还要抽时间去社区普法、扶贫,在有限的时间里仅靠法官来将每个案子的证据、事实都理得清清楚楚是不现实的。

基于此,就需要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即律师的存在了。

四、从实践的角度论述律师行业存在的意义。

第一、在民事诉讼中,普通民众掌握的法律知识明显不足,在遇到涉及法律的纠纷时,无从下手。这时就需要律师的帮助,律师以其专业的知识与丰富的经验,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权益。代理律师要做的就是在当事人提供的与本案相关的数不清的材料中,梳理出与本案争议点真正相关的证据,并通过证据目录将证据与要件事实一一串联起来,甚至通过可视化材料(时间轴、图表),让法官能快速清晰地看出当事人的证据、要件事实、请求权基础构成要件、请求权基础(抗辩权基础),从而归纳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地发表意见,审清案件。

第二、在刑事诉讼中,律师的价值更加明显。律师,尤其是刑事审判中的辩护律师,是制约审判力量的重要一方。通俗地说,被告需要这么一个人,为自己说话,来对抗控方,以防权益受到侵害。我国的侦查机关多数都奉行的是有罪思维,都是要惩罚犯罪的,所以在制作笔录等工作中,难免会存在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地方;审查起诉时,因检察官办案压力大,很难专门花时间去分析、推敲那些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从轻、减轻)情节,这些都是需要辩护律师进行沟通和发表意见的。有些时候,一个从轻、减轻情节是否被认定,直接决定了被告人可能多坐或少坐几个月(甚至年)的牢。如果没有辩护律师,承办法官很难会冒着得罪公检的风险,专门去挑出这些情形的。

第三、在行政诉讼中,如果你有律师,他会准确地把握维权时间节点,绝不会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如果你有律师,他会根据自己的办案思路与办案方案,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维权的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如果你有律师,他会有助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所以,律师的存在是必要的,他的作用在于能更好地保障公平。

第四、在非诉讼业务方面,律师也能帮助当事人更好地运用法律,规避风险。而在法庭之外,律师的服务也会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事业发展等各个方面。比如说非诉业务。非诉业务是指律师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在其职权范围内为当事人处理不与法院、仲裁委员会发生关联的法律事务。非诉讼业务主要由咨询、代书服务、专项法律服务和法律顾问服务及其他服务组成。如法律咨询、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律师的非诉讼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合同事务、接受委托对某一专门问题进行调查并提供解决方案、办理交涉和谈判,主持调解和参与和解、代为办理法律文书、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代理人与参与行政活动以及代理委托人参与仲裁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