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法律硕士
2017年合肥工业大学双证在职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简章
一、招生基本情况
1.招生规模:2017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合计2600名(含推荐免试生);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合计900人。(具体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2.招生专业领域:该校有110个(含自主设置)硕士学位学科和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有包括金融硕士、法学硕士、翻译硕士、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涵盖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电气工程等25个领域)、工商管理硕士(MBA)、公***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9种专业学位领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录取方式: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将按照“推荐免试”和“报名考试”两种方式录取。
二、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华人民***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同时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除工商管理(MBA)、公***管理(MPA)专业领域外,报考该校其他学科和专业领域的考生,须英语通过国家四级(成绩为425分以上);且还应有地市级以上科研获奖证书(排名前2位)或在国家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有与本学科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其他报考附加条件同上面第3点)。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七)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八)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二)、(三)、(四)中的各项要求。
(九)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中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十)该校全日制各专业、领域(除MBA、MPA、工程管理和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领域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该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未涉及其他报考情况、报考条件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