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规定债权人死后,其妻和子女有权向债务人要账吗?

债权人死后,其妻和子女有权向债务人要账,债权,也是财产,可以作为遗产,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没有遗嘱,按照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确权后,死者发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要求还钱。

法律分析

债权人妻子和子女可要求债务人还钱。债权也是遗产的一种,可以由债权人的继承人依法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由此可知,债权人意外死亡的,其妻子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若双方协商不成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追讨相应的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