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的几部主要法典的总称,包括哪些

总称是《汉律六十篇》,包括 《九章律》九篇,《傍章律》十八篇,《越宫律》二十七篇,《朝律》六篇。

1、《九章律》的基本内容源于《秦律》,但在秦律六篇《盗律》、《贼律》、《网律》(又称《囚律》)、《捕律》、《杂律》、《具律》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兴律》、《厩(jiu)》三篇,合为九篇。因此称为《九章律》。

2、《越宫律》西汉中期立法活动成果之一。武帝即位后,为加强中央集权,强化君主专制地位,又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其中汉武帝时,张汤制定的《越宫律》27篇,以规范警卫、宫禁事项。

3、《朝律》西汉中期立法活动成果之一。汉武帝时期赵禹制定的《朝律》6篇,又名《朝贺律》,主要是朝贺制度方面的专门法律,它进一步规范了臣子朝见君主的礼仪。

4、《傍章律》西汉初期的立法活动的成果之一。 实际是叔孙通为补充《九章律》所未涉及的官秩、仪品之制,兼采先秦古礼及秦仪所撰《汉仪》,属于朝觐、宗庙、婚丧等方面的礼仪制度。

扩展资料:

西汉初年贯彻“无为而治”方针,法律较为省简,较为稳定,至汉武帝前无大变化。汉武帝即位后,连年对外战争,社会矛盾与阶级矛盾激化,为了巩固政权,开始大规模增修法律。汉武帝命张汤制定了《越宫律》27篇,宫廷警卫方面的专门法律。命赵禹制定了《朝律》6篇,朝贺制度的专门法律。这两部法规连同《九章律》《傍章律》,总计60篇,史称汉律,亦称汉律六十篇。

自汉武帝到东汉灭,虽有一些增删,但汉律六十篇基本上无大变化,对维护汉朝的统治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