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51号令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51号令》是我国税务系统针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所制定的重要法规,旨在规范审理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税务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一、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与目的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51号令》适用于各级税务机关对涉及税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大、案情复杂或有其他重大情形的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该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税务案件审理程序,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防止税务机关滥用职权,确保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审理程序的规定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51号令》详细规定了审理程序的各个环节,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听证、决定等环节。在审理过程中,税务机关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51号令》,当事人在税务案件审理过程中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等权利。同时,当事人也有义务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四、审理结果的法律效力与监督
税务机关依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51号令》作出的审理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遵守并执行。对于不服审理决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同时,税务机关内部也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综上所述: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51号令》是我国税务系统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法规,通过明确审理程序、保障当事人权益、确保审理结果的法律效力等措施,促进了税务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合法性。税务机关和当事人都应当严格遵守该办法的规定,***同维护税务法治的权威和尊严。
法律依据: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第五条规定: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正、公平、合法、及时的原则,注重听取各方意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十八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