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十佳公诉人李晓琤现状
李晓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部一级检察官、全国十佳公诉人、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获得者、北京二分检业务类二级高级检察官。
“十佳”背后:磨砺以须、不辱使命
办案是检察官的第一要务,是衡量其工作能力的最直接标准。李晓琤从检16年,审查、办理了1000余件各类刑事案件,无一错案,且绝大部分案件在她的手中都成为了精品案件。
2018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竞赛,李晓琤获得“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同年9月,她作为全国检察机关仅有的两名公诉人代表之一,参加世界妇女创业理事会峰会,分享了中国检察官巾帼建功立业的心得体会。
2019年1月,李晓琤被授予“首都十大最美法治人物”称号;同年3月,她又获得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
“学习是公诉人的终身课题。”李晓琤说,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她坚持学习外语,为出席法庭国际会议、接待外宾、接听外拨电话等对外工作做好准备。
2019年7月,李晓琤接到了一个涉及网络犯罪的案件。为了更好地掌握相关网络技术,李晓琤恶补了涉及该案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虚心向技术专家请教,熬夜学习、研究相关案例。最终,她成功将该案提起公诉,并得到法院支持。
“十佳”背后:仁心如水、柔韧如钢
“审查办理的案件中,80%都是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案件。作为一名检察官,要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这是李晓琤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在北京市二中院工作时,李晓琤曾办理过一起盗窃案。该案中,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李某是邻居。王某供述称,他曾在李某家借住过一段时间。后李某向王某借款2万元,并将家门钥匙交给王某用于出售其家中的废品。后李某将2万元还清,但忘记将钥匙取回。王某称其使用该钥匙多次进出李某家中等原因实施盗窃行为。经评估,被盗物品***计人民币3300余元。公安机关认为王某的行为涉嫌盗窃罪,提请批准逮捕。
受理此案后,李晓琤发现案卷中证据材料较少,且卷宗材料反映出案发时双方关系较好等情况。为了更准确地查清案件事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她立即联系公安机关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并开展进一步调查取证工作。最终查明了案件事实:王某在明知自己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