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金庸状告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并索赔500万

不懂法律,抛砖引玉咯。

金老爷子的控诉,无疑合理合法。网上一些言论根本站不住脚。金老一来控诉的是侵权,而非抄袭,没在江南创业之初控告,已算是留情,二来也不差钱。单说这么多年,政治、文化、报社和经济类影响,诸如马云爹等等效来的财富,你当都是假的么?

而最重要的一点,金老的人品怎样不论,但无论如何,他都是个爱惜羽毛,想要流芳后世的人。

五百万说少不少,金老为维权自己就花了二十万,也能说明态度。对比江南的收益,也不算多。倒很有杀一儆百,敲打后生的意思。

人背负了影响力,就该做出相应的事。为此,金老不惜在新修版写了很多别的,传递三观,以求表率。无数同人文、游戏现在都支付着版权,《此间的少年》例外了,损害的不只是个人,也是规则。

ps1:

另说说江南和金老的文字。

金老倡导作家的原创性。 @林二说《此间》不止借鉴了人物,更重要的是,借鉴了“故事已完,天涯犹在”的气氛,这点倒还不完全对。

江南小说不止一次有金庸的影子。在《龙三》,就有段以后世界很大,会遇见魔女、公主,但还是怀念最初的小红马,和武功平平的侠女的感慨,多半有《射雕》、《笑傲》的影子。《龙四》里更径直说,社会是这样,小龙女黄蓉等女侠总会不再年轻,不再洒脱,洒脱的都是年轻的侠女。这些还有很多,都是江南作为金书的读者,在情感上的阐发。

这些和江南爱写的少年的孤独和岁月一脉相承。因此说来,“故事已完,天涯犹在”的氛围,倒也有原创的成分在。

但江南的原创性还是不够,除去金庸元素,《此间》实在少了很多色彩。他长在婉转细腻的描写。写的情感的面也太窄。

但不太好听的话,江南的女主形象,多是一个灵动的小魔女(黄蓉),和牺牲奉献的落寞(穆念慈)——此间开始,逐鹿、九州、龙族莫不如是。而江南极爱写的数睫毛(书里、微博上),甚至是路明非数师兄的睫毛……怕也有些影子吧。

金老倡导作家不重复自己,并彻彻底底地做到了,而江南……

所以江南还差得远啦。更别提商业化和文学追求的一统上,金老更是业内前辈。

看到有人说江南榜首,金庸借此怎样……也是怀疑自己老了。

ps2:

最后说说我对这次事件的后续发展的期待。控诉成功,树立典范,以正视听。金老估计会将五百万中的很多捐献出去。当年星爷主动给了金老钱,也被捐献出去。江南代表了大众的浅薄意识,得到教训,而非私德。版权费照给,《此间》也未被封,毕竟写得还好,从此名正言顺。

从此两人交好。文人嘛。总好留下一些雅事和雅名。江南现在再商业,也是不脱文人气息的。

江南作为晚辈,很有天赋啦,以后就不要瞎写一些《天之炽》之类的玩意儿了。回头填填坑,慢慢写,从金老的大ip中看到真正的好ip是什么样子,怎样才能吃相好看地赚钱。郭霍比特的商业再成功,金庸的路也是条好路,说不定连赚钱的成效都能甩开一条街。

实在不行再来个三联版新修版也是极好的。宁缺毋滥也好啊。

ps3:

《此间的少年》胡适也写过。从此间二字的用法来看,或许也有从这里来的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