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法院依法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在当事人签收时生效。实际上,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在法律上的效力等同于离婚证,都可以证明男女双方的婚姻状况。所以如果已经领取了有效的离婚判决书的,无需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而且,因为男女双方拿到离婚判决书时,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所以民政局也不能再给已经离婚的双方进行离婚登记。另外,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与离婚证唯一的不同之处在于,婚姻登记系统中不会有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相关记录,所以,如果当事人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要再婚的,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出具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