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起诉离婚需的证件如下: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民事起诉状;

5、财产权属证书。

诉讼离婚的手续:

1、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并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2、法院决定受理后,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3、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4、开庭审理;

5、法庭辩论及调解;

6、法院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