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不开空调有哪条法律
用人单位不允许员工开空调,不违法。
尚无法律规定老板必须给开空调。依据相关规定规定,防暑降温饮料和高温津贴不可相互替代,用人单位应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高温作业,指的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也不符合规定,并不违法违规。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三条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落实以下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
(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二)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