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一早餐店老板在油条、馒头中加明矾,这位老板受到了什么惩罚?
这位在油条和馒头中加入明矾的老板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执行,同时还被判处罚款3000元的罚款,虽然他在调查中的态度比较好,但就他做的事情来说,确实不适合。
一、先来说说这件事情的始末。
2016年王某开了个早餐店,售卖馒头油条等食物,在制作的过程中他发现加入一定量的明矾后会让做出来的食物更加美味,所以就把国家的要求给忘在了脑后,开始在制作的过程中加入明矾,在售卖的过程中还告知顾客这是自己的传统老方法,因此吸引了不少新老顾客。
2019年7月市场监督管理局照例对市内的餐饮企业进行抽检,在检验时发现王某家卖的东西很多东西都超标,而从国家规定上来看,这些东西超标会导致人的记忆力减退,甚至还有骨质疏松的风险,由此向王某提起诉讼。
二、被调查出来后态度良好得意缓刑处理。
王某在被提起诉讼后,在法院审理期间王某的态度一直都很不错,积极的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在拿着相关数据向他证实时他也都承认了,没有任何不配合或者抵赖的情况出现,所以法官在判处的时候认为王某虽然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但是因为态度良好也没有造成什么恶劣的结果,所以可以从轻发落。
最终的结果就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但是得到了缓期一年执行的结果,虽然需要缴纳三千元的罚款,但是就他做过的事情来看,这个处理结果已经算是很轻的了,所以王某日后应该会谨言慎行知道做事情不能取巧了。
这件事情其实也在警示着所有人,做买卖就得实实在在的,别弄那些歪心思,否则真的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