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性质是什么
合伙企业的性质是什么
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能申请破产,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时也应当进行清算,清算后才能注销。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以及有限合伙企业。
什么是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同出资,***同经营,***享收益,***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也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同出资经营、***负盈亏、***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同经营。
合伙企业的种类有哪些1、普通合伙企业:
所有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最少两个合伙人,合伙人员没有上限。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一般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性质的合伙企业。如会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3、有限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人。有限合伙企业之中最少得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至少两个合伙人,最多49个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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