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仲裁协议无效情形包括:
1、当事人订立的口头仲裁协议无效;
2、仲裁协议约定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无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4、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仲裁法》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