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业主投票权的规定

民法典对业主投票权的规定是根据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来确定。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条例依据,业主大会确定业主投票权数,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认定业主人数和总人数,一,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二,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持份权所对应的***有部分,某个业主不能单独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这些部分主要有,公摊面积和属于全体业主***同的设备,设施,财产,以及全体业主***同获得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年限内的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等。而物业管理,也恰恰是对这些部分进行的管理和维护,目的是使全体业主的***同财产维持良好的状态,提供稳定的功能。近代物业管理中,也包括对物业使用人业主自用时,业主即是使用人群的专项服务,如保安,保洁,生活资料的供应等。也正因为各个业主按份所有这些公***部分的权利,因此,大家按份交纳相应的管理,维护和服务费用,自然是每个业主的义务。当然,如果这些公***部位有别的收益时,全体业主也应该按份享有收益的分配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