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男方放弃但不过户有效吗

夫妻离婚时关于房产的分割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但是男方拒绝过户的行为,对女方可能会产生如下法律风险:

一、“代持”风险。鉴于房屋现仍登记在男方名下,因此关于房屋处分的主动权仍然在于男方。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屋被恶意处分及转移的风险大大增加。届时,女方反过头来再行维权,成本极大且不一定能够追回房屋的所有权。

二、“旁落”风险。鉴于房屋现仍登记在男方名下,如果女方不尽早通过诉讼途径对房屋进行确权以及请求变更登记,则即便男方无恶意转移房屋的意图,房屋也会面临各种未可知的风险。此类风险主要来自于男方本人可能遭受的各种“变故”,包括健康、债务、婚姻等。一旦“变故”出现,属于男方名下的财产势必会出现“权利波动”。

律师建议:

一、女方应尽早督促男方配合过户。

二、如果男方坚持拒绝过户,女方可以依据双方的房产分割协议,通过诉讼途径对房屋进行确权以及请求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