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
劳动争议的范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确认因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因开除、辞退、辞职、退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等发生的争议。;其他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开除、辞退、辞职、退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