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打人怎么处理办法
对于家庭暴力的处理有:
1、首先要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反家暴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2、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举报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反家暴法明确,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3、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当事人要有明确的请求以及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首先,应提交的材料有:
(1)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如果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但是要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2)如果申请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家暴原因而受到威胁、恐吓等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其次,受害者要证明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收集的证据有:身份信息资料;证明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户口本等;医院的诊疗记录、病历资料等,还有对受害人无论是直接或者间接的人身伤害,都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将证据保存起来,其他可以证明遭受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等。
最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答复。人身安全保护令能够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还有其他可以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措施。被申请人如果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与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委会,村委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2、《中华人民***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