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发文表示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哪些人属于劣迹艺人?

近日,中央宣传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这一新闻一经发布,迅速上了热搜,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大家的激烈讨论。一些人认为这一通知过于强硬,应该给犯错的艺人一次机会,毕竟孰能无错?但是另一些人则认为这一通知十分有必要,就该惩罚这些劣迹艺人。

劣迹艺人指的是道德败坏,从事过违法或不道德活动,且被曝光的一类艺人。我们都知道艺人不仅仅是娱乐圈的一份子,作为公众人物,他们也会给许多人带来影响,树立榜样。三观正的艺人教会了粉丝们爱国,爱家庭,爱自己,而劣迹艺人只会让粉丝们受到错误的影响。那么哪些人属于劣迹艺人呢?

首先,偷税漏税的明星属于劣迹艺人。

在娱乐圈,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税漏税都是常见的现象。说到偷税漏税,第一个让印入我们脑海的明星就是范冰冰。我相信大家对范冰冰并不陌生,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不仅仅是她出色的外貌,还有她的偷税行为。2018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引起了国家税务总局的高度重视,随即开展调查工作,核实无误后,做出了一系列的处罚决定,范冰冰为此缴纳了巨额罚款,并禁止复出。

其次,组织、参与、宣扬毒品的明星属于劣迹艺人。

毒品一直是我国重点打击对象,娱乐圈中许多明星都被毒品毁掉了,傅艺伟,宁财神,李代沫,莫少聪等,本来都有着不错的发展,就是因为毒品断送了自己的事业。

第三,组织、参与、宣传淫秽、色情等非法活动的艺人属于劣迹艺人。

饱暖思淫欲,一些娱乐圈的明星,赚取了大量了钞票,并没有把这些财产用在该用的地方。我相信大家对黄海波并不陌生,黄海波嫖娼一案,可以说是这些年娱乐圈影响比较大的嫖娼案了,这一行为不仅让他的形象一落千丈,而且受到了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