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劳动关系学派我国适用哪一种法律
五种劳动关系学派我国适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
一、新保守派 1,新保守派主要关注经济效率的最大化2,主要研究、分析市场力量的作用,认为市场力量不仅能使企业追求效率最大化,而且也能确保雇员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 3,双方的力量差异不重要,有市场力量救济。双方具有不同的目标和利益。资方获得高利润,雇员获得高工资、福利和工作保障,形成“双赢”格局。 4,劳资双方的冲突就显得微不足道。 5,工会的作用就不大了,工会对经济和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6,减少工会和政府对市场的干预。 在奉行新保守派思想的国家中,以美国模式最为典型。
二、管理主义学派 1,该学派更关注就业关系中员工的动机,以及员工对企业的高度认同、忠诚度问题,2,主要研究企业对员工的管理政策、策略和实践。 3,雇员与企业的利益基本是一致的。 4,若企业采取进步的管理策略,冲突就可以避免。 5,对工会的态度是模糊的。应尽量避免建立工会。同工会领导人建立合作关系。 6,主张采用新的、更加弹性化的工作组织形式,强调员工与管理方之间的相互信任和合作。 日本劳动关系模式成为该学派主张的典范。近年来英国劳动关系的改革也在向该学派方向发展。 与管理主义学派主张比较接近的还有英国模式。英国劳动法的改革,是建立在管理主义“效率和公平完全和谐”的假设基础之上的,其宗旨是在工作场所建立一种新型伙伴关系,鼓励劳资双方进行合作。
三、正统多元论学派的观点 1,关注经济体系中对效率的需求与雇佣关系中对公平的需求之间的平衡, 2,主要研究劳动法律、工会和集体谈判制度。 3,雇员对公平和公正待遇的关心,同管理方对经济效率和组织效率的关心是相互冲突的。 4,相对于雇主,雇员个人往往要面对劳动力市场的“机会稀缺”——能够选择的工作种类少,如果辞职,很难再有选择机会——所以,在劳动力市场上雇员大多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 5,而工会和集体谈判制度则有助于弥补这种不平衡。 6,核心假设是:通过劳动法和集体谈判确保公平与效率的和谐发展,是建立最有效的劳动关系的途径。该学派强调弱势群体的工会化。
四、自由改革主义学派1,关注如何减少或消灭工人受到的不平等和不公正待遇。 2,认为劳动关系是一种不均衡关系,为确保工人获得公正平等待遇,必须加大政府对经济的干预。3,自由改革主义学派的最大特点是提出了“结构不公平”理论。 4,核心部门能够为雇员提供更优厚的劳申条件,采用更进步的管理方式。 而周边部门的工作岗位相对不稳定。,临时性的、非全日制的,易受到裁员政策影响。 5,工会的存在和集体谈判的开展是非常必要的。 主张强势工会,认为工会应该比以往更加关心更为广泛的社会问题和事务。 6,增强政府干预,劳动法改革。
五、激进派 1,减少体系内的力量不均衡。 2,更关注劳动关系中双方的冲突以及对冲突过程的控制。 3,双方力量差异非常重要,体现了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力量不均衡。 4,“和谐的劳动关系”只是一种假象。冲突时基础性的。 5,工会效率具有内在的局限性。 6,主要倾向是建立雇员集体所有制。 主要由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