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怎么办理?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分居两年会自动离婚,分居两年只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在我国离婚制度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夫妻二人签署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等手续;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也就是就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争议等到法院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建议您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进行离婚,如果未办理离婚手续而与他人同居,可能会构成重婚罪,所以如果夫妻感情却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还望您尽快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