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有什么坏处
控股股东有什么坏处
控股股东有什么坏处,大家应该清楚,一般在公司注册之后都是需要经验的,注册公司也是经过了一定的流程,长期未经营也会有影响,注册公司也有分类,以下了解控股股东有什么坏处。
控股股东有什么坏处1这要看您的目的是什么?是要经营企业还是要有战略考虑,谈不上好处与坏处,权力大责任也大,收益也大,但企业经营不好,则反之。
从战略考虑,你有控制权,特别是67%以上基本有绝对控制权。从经营上考虑,企业经营好坏,您都要承担大股东的责任。
担任控股股东需要注意哪些风险。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控股股东。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成为控股股东能够极大地影响合资公司的经营决策,在和其他股东有分歧的情况下,控股股东的意志更有可能转化为公司的意志或者股东会的决议。
控股股东可以分为绝对控股股东和相对控股股东两种。
绝对控股股东是指拥有公司50%以上表决权的控股股东,能够绝对保证对控股子公司高管的任命和经营。
相对控股股东是指拥有公司股份不足50%的控股股东,这种控股股东仍然能决定子公司的高管和经营。
一般情况下,相对控股股东是不足50%的第一大股东或者受其他股东委托合计有最多投票权的股东。控股股东虽然享有决策优势,但《公司法》侧重保护小股东的相关权益。因此,控股股东主要存在以下的风险点,需要我们引起重视。
第一,控股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控股股东往往能够掌控股东会决议的结果。但这并不意味着控股股东能够任意左右公司决议。如果该决议有损公司其他股东利益或者有损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则属于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需要承担债务连带责任或者相关赔偿责任。
第二,小股东享有强行解散公司的请求权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控股股东虽然享有决策优势,但并不能排斥小股东参与公司具体经营。如果不和小股东处理好关系,造成股东之间矛盾过激,进而严重破坏公司正常经营的话,只要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小股东,也可以请求法院强行解散公司
控股股东有什么坏处2控股股东重大影响指的是什么
一、控股股东重大影响指的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控股股东的行为规范有哪些
1、控股股东对拟上市公司改制重组时应遵循先改制、后上市的原则,并注重建立合理制衡的股权结构。
2、控股股东对拟上市公司改制重组时应分离其社会职能,剥离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福利性机构及其设施不得进入上市公司。
3、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主业服务的存续企业或机构可以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原则改组为专业化公司,并根据商业原则与上市公司签订有关协议。从事其他业务的存续企业应增强其独立发展的能力。无继续经营能力的存续企业,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实施破产等途径退出市场。企业重组时具备一定条件的`,可以一次性分离其社会职能及分流富余人员,不保留存续企业。
4、控股股东应支持上市公司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转换经营管理机制,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收入分配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各项制度。
5、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的上市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6、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7、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三、控股股东的义务
1、不得滥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实践中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主要是控股股东实施的。除控股股东外,还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2、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所谓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3、滥用股东权利的赔偿义务。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滥用股东权利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控股股东有什么坏处3上市公司控股有什么好处
总的来说,上市有好处也有坏处。
好处:
1、得到资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卖给大众,相当于找大众来和自己一起承担风险,好比100%持有,赔了就赔100,50%持有,赔了只赔50。
3、增加股东的资产流动性。
4、逃脱银行的控制,用不着再考银行贷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众对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转给管理人员,可以提高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者的矛盾。
坏处也有:
1、上市是要花钱的。
2、提高透明度的同时也暴露了许多机密。
3、上市以后每一段时间都要把公司的资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恶意控股。
5、在上市的时候,如果股份的价格订的过低,对公司就是一种损失。实际上这是惯例,几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时候都会把股票的价格订的低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