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件官事,不同的律师相同的法律为什么有不同的结果

律师的作用究竟是什么?听到最多的回答是“钻法律空子”。这其实是个误区。

律师虽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但他所要面对的是法官、检察官、政府的公务员还有他的同行-律师。面对同样一部法律,你怎么就有空子可钻?我国的法律在逐步完善,按照这种说法,律师岂不是要面临失业吗?恰恰相反,法律越完善,律师的作用就越大。因为,法律是对权力滥用的制约,法律明确了公民的权利,而律师权利又是公民权利的延伸。

我认为律师的作用其一在于通过调查、争辩使扑簌迷离的案情变得清晰容易识别,从而使法院的判决更接近与正义。其二在于给委托人以心理上的关怀,让其在漫长的讼累中有个依靠,不至于垮掉。其三在于办案过程中发现法律的漏洞,进行弥补,最终促进法制建设。

律师对社会关系的作用:

不平等不公平以及各种矛盾是不可能根除的,但社会需要和谐发展,矛盾不凸现出来就是和谐。法律的作用就是当社会中出现矛盾、各种社会关系不平衡时,平衡各种社会关系,用一句很通俗的话讲就是律师帮助摆平,当然也有越摆越不平的,一方面在于律师的水平,另一方面在于律师的素质。律师要面对各种角色:法官、检察官、己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对方律师、证人等,要处理各种棘手的问题,应对各种风险,没有摆平的能力,没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是不可能做好律师的。

律师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预防风险,解决纠纷,促进社会的发展

律师对当事人的作用:

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