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老师带领我们外出打工收取管理费是否合法?有法律条文规定吗?学生当中还有的是未成年人

1、学校老师带你们出去打工,这个活动是否属于社会实践环节,是否在学校的教学计划内,如果是的话,那老师的行为就不合法了。

2、如果带你们出去打工是由你们自愿加入的,那老师提出收取一定金额的管理费是合理的。

3、关于未成年人的问题,我国的《劳动法》第二章第十五条有明确规定,条款内容如下: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