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任法篇中:“生法者君 守法者臣 法法者民”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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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守法”这个汉字的原本意涵是指“司法”,那现代把“守法”理解为遵守法律的原始逻辑又是怎么来的?总不会是凭空有人说「遵守法律=守法」就是这样了吧,为什么不是尊法或守律?中文什么时后开始抓句子中间的字来释义的?
如是我知: 1.生法者君: 本无今有,从无到有,称为「生」、「创生」。 社会秩序的强制规则,称为「法」、「法律」。 国家、团体的领导者,称为「君」、「国君」。 文句翻译: 制定国家稳定、社会有序的强制规则,这是国家领导人的责任。 2.守法者臣: 寺府之执事、官职,称为「守」,如太守、巡守。 社会秩序的强制规则,称为「法律」、「规定」。 任于家曰「仆(家丁)」,仕于公曰「臣(隶属)」。 文句翻译: 服从领导,推动执行通过议定、宣告、公布的法律,这是公务人员的职责。 3.法法者民: 第一个「法」字,意思是「配合」,遵循不违。譬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第二个「法」字是指配合的对象、内容,专指法律、规定。 平民、百姓、普通人、一般人、社会大众,称为「民」。 文句翻译: 配合国家领导人所制定的法律规定,遵循不违,这是一般民众的责任。
“生法者君 守法者臣 法法者民”的解读: 生法者君 = 王者有制法权 守法者臣 = 为官者要维护法律
也就是要制裁破坏法律的人.也就是司法权. 法法者民 = 百姓们要根据法律而行."法法"就是遵行法律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