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的名词解释经济法
法律主观:
税收原则之一,指以适应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目标的税收原则。即税收应有利于保护国民经济,避免税收妨碍生产的消极作用,进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均衡的发展。税收经济原则的内容大体上可以归纳为适应经济、保护税本、促进经济发展三个方面。 适应经济,是指税收必须与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状况相适应,不能超越客观经济状况设置和改革税制,否则,不但不能取得必要的财政收入,而且会阻碍经济的发展。当然,随着一国经济情况的变化,税收制度也必须与之相应地进行改革,否则,就会阻碍经济发展。 保护税本,是指税收要保护其本源。税收只能课及税源,不能课及税本。国民生产是税本,国民收入是税源,税收只能提取一部分国民收入,而不能是伤害国民生产。 发展经济,是指税收必须促进经济发展。如在经济扩张时期,税收要使经济扩张趋于平缓,以利于防止经济过热;在经济紧缩时期,税收要阻止经济紧缩,以利于缓和经济衰退。又如在产业结构比较合理的时候,税收应减少对产业的干预;在产业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下,税收就应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等等。在西方,税收的经济原则是自瓦*纳以来经济学家们针对发达国家经济提出来的,特别是凯*斯以后,更把税收看成是对经济的自动稳定器,要求税收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促进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经济的稳定和繁荣。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认识到了税收和经济之间的内在必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