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人情味对立吗

法律是严肃的,更具有人情味,因为法律的实施者是感情动物,法律所面对的也是现实中真实的人。

假如犯罪嫌疑人在审判中突发疾病,有可能停止审判,先看病,这就是法律上的人情味。

法与情是辨证的统一体。一方面法不容情,要在事实、证据的基础上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而从另一方面来说法并非无情,法律本身就是民情民意的反映,就包含着对情的包容和融合。

法官要把公正与温暖传递给每一位当事人,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真诚。要做到法与情的有机统一,用法律之手点拨出情理的韵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