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淘宝买的手机,经过拆机发现为翻新,现在想走淘宝的3C数码鉴定服务,请问拆过机会影响鉴定吗?

晚上好!

最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

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很明显,卖家违反了上述的法律规定。

根据第四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项:(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如果您所说的是真的,卖家明显属于欺诈行为,您根据第四十九的规定可以要求卖家双倍赔偿。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您的手机能不能恢复到货物刚送到时没拆手机之前一样。如果能恢复到一样,那就没问题了;如果您不能恢复到一样,那您就要证明您拆手机之前,手机就是翻新的。比如您拆手机时有没有拍下拆前手机的样子,您拆手机时旁边有没有人证明您拆手机时这个手机就是翻新的,您没有换过手机中的零件之类的。如果以上的证据都没有,那卖家可以说是你把手机中的零件都换了,是你自己的原因。

您拆的是什么?如果拆的是包装或把手机背面的电池拿下来看,查看手机状况,那没多大问题;如果您拆的是手机中的零配件,那就比较难办了。因为国家“三包”规定,自行拆动过的商品,经营者可以不履行“三包”义务。

您还是先和卖家协商。如果卖家说手机是您人为损坏的,您要想找到手机质量问题的真正原因,就只能去做鉴定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对商品质量有争议的,可以送法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鉴定费用由经营者先行垫付,并根据检测、鉴定结果,由责任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按责任大小由双方分担。对于难以检测、鉴定的,经营者应当提供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证据;不能提供无过错证据的,应当承担责任。

如果还是解决不了,向中国消协网投诉吧。

注:检测机购一般是当地的第三方手机专业检测中心,如果您不知道,可以咨询您当地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局。 另外提醒您:在以后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尽量保持商品质量问题状态,千万不要随意拆动!按国家三包规定,自行拆动过的商品,经营者可以不履行三包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