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拆迁补偿这块有什么规定没?商户跟住家户的赔偿有区别吗?

一、拆迁补偿应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商户与住家户区别对待。

二、1、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商户与住家户的区别对待以第23条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