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冻结养老金期限

冻结养老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因为养老金属于被执行人的资金的一种,而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实行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时,其期限不能超过六个月。

个人养老金是第三支柱里有制度安排的部分,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

养老金的领取需要满足领取条件的劳动者带上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然后办理登记,之后每个月会按时将养老金打入账户。

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1、当事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

2、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限;且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或者退休时累计缴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满规定的年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