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是大陆法系的国家吗

不是!

马来西亚受英国统治时间较长,法律制度属于英美法系。1795年,荷兰人暂时占领马六甲,1818年英国人接管。在荷兰人统治时期,没有制定出特别的法律,只有在英国人接管后,方将英国法律制度带进马六甲,到1855年整个英国法律制度被推行到马来西亚。

英美法系国家除英国和美国以外,还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印度、巴基斯坦、马来西亚、新加坡和非洲一些国家,以及我国的香港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