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利己主义倾向和好孩子倾向

我分别从心理学和哲学、经济学的角度来解释一下“利己主义”。

1.心理学角度的“利己主义”:

利己主义是只考虑自己的需要满足、利益得失而不考虑他人的排他性动机和观念;是将个人利益凌驾于他人利益或社会利益之上的价值定向系统;是在观念和行为上只考虑个人利益,而不顾他人利益的倾向或人格特质。

利己主义在社会群体影响下形成。其思想核心是自私自利,最初表现为对他人、社会和国家利益漠不关心,进而把他人当作达到自己个人目的的对象和手段,最后形成个人自我中心主义,只顾自己,不管他人,造成主体异化。

具有这种特质的个体称为利己主义者或自我主义者。这类个体的行为特点是自私,仅顾及自己的利益而不体会环境条件及他人的处境,很少为他人着想;孤僻、不善交往、难与他人和谐相处。

2.哲学和经济学角度的“利己主义”:

利己主义是泛指把自己利益看得比他人利益为重的道德学说和道德原则。主张以我为中心,个人利益高于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把自己幸福看作一切行动的目的。

英国霍布斯认为利己是人的天性;法国爱尔维修认为利己思想、享乐与正当的个人利益是道德的基础;德国施蒂纳提出“我就是一切”的极端利己主义理论。在克尔恺郭尔、尼采以及存在主义者的思想中也有表现。

除此之外,还有必要介绍一种“利己主义”观点,叫做“合理利己主义”:

合理利己主义是近代西方资产阶级从抽象人性论出发,试图结合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一种道德学说和道德原则。

法国爱尔维修最早提出这一学说,认为趋乐避苦、自爱自保是人的本性,追求个人利益而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是正当合理的。

德国费尔巴哈进而把利己主义分为个人的利己主义和社会的利己主义,反对前者,倡导后者,认为后者是宽厚的、自我克制的、合乎人情的利己主义。

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中把“经济人”作为逻辑起点,认为从事经济活动的主体是理性的“自利"者,他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但这种利己的动机在正常的市场机制中却并不损人,结果反而有利于社会福利。作为一种道德原则,合理利己主义并不能真正解决利己和利他的矛盾,在行动中往往导致损人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