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立代言的众安保险付法律责任吗?

不需要。一般来说,代言人不需要为其承担连带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假如代言人在不知情情况下贸然进行代言,代言的广告则被认为是虚假广告;只有相关食品药品代言出现问题,才可能追究明星的责任。目前我国对于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产品给予了最严格的要求,甚至可以追究代言明星虚假宣传的责任,但对于其他产品,则主要还是追究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责任。此外,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1、中央宣传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规范明星广告代言。

2、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到《关于警惕明星代言金融产品风险的提示》,其中提到,金融产品信息不对称性高、专业性强,代言人自身如果没有辨别代言产品资质、不了解产品风险,可能产生宣传误导风险。消费者选择金融产品或服务时,不可盲信明星代言,应理性对待“明星代言”的产品或服务。

3、《广告法》对代言人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当代言人违反相应的法规,除了面临行政处罚,还有可能面临民事责任。“相关部门在对违法企业给予重罚的同时,对于那些违法代言人,也会予以相应处罚。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

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广告法》第五十六规定(部分)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