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法修订对教师有什么新的要求?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已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这两部法律确立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原则,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等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为进一步夯实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和思想道德建设,增强广大教育工作者依法执教的认识,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

两法的修订意义:进一步确立了中国特色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化制度框架,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性有没有到好不好的期待,有利于更好的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教育矫治,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那么,新修订的两法对于我们做教师的提出什么新的要求的呢?为此,我们做教师的进行了专门的学习,并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聘请了冬梅法律讲座的专家进行了讲解和学习,受益不浅。

一、根据新两法的内容要求,教师对不良行为进行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进行矫治。

不良行为就是,比如吸烟,旷课,逃学等等这些行为有没有给予干涉和教育,对这些学生进行加强管理,但不得歧视这类学生。对于严重不良行为的,我们可以通过有关教育部门,把这些孩子放到一个地方单独进行矫治。

二、对孩子进行六大保护,分别是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全社会都要进行参与。其中学校保护是未成年人教育保护的重要阵地,学生在学校接受全面教育,包括心理辅导,身心发展教育,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等。学校不能随意开除未成年人学生,以批评教育指导为主,如果随意开除学生,这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学校的不负责任。教师要保障学生人格尊严,不能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学生心灵很脆弱,有一个例子,一个学习非常好的学生因为老师的一句批评,而写遗书,跳楼。做教师的一定要引以为戒。

三、关于“一号检查建议”的落实和实施,广大教师要严以律己,不触碰红线。

2018年10月首个检查建议,正落实在路上。2019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提出了“一号检察”建议,缘起一起性侵在校学生抗诉案。

——李某某猥亵儿童案,利用讲错题之便,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双向保护”原则,对犯罪的孩子也要依法进行保护。谁小时不犯错误呢?教育,感化,挽救,有一个涉罪高三学生依法不起诉,虽然造成对方轻伤,但是本着不起诉就不起诉的原则,这个孩子考出了593好成绩。

在性侵案件局,我们执行一站式的办案,为避免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的二次伤害,在办案区一次性完成询问、人身检查、生理样本提取辨认等取证活动,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重复伤害。

让我们司法,学校,社会凝聚***识,形成合力,携手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