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

一、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1、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有什么情节的不适用缓刑

挪用资金罪有以下情节的不适用缓刑:

1、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

2、未全部退赃的;

3、***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

4、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