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立法法规定哪些主体既可以向全国人大也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提出法案
提出法案,就是由有立法提案权的机关、组织和人员,依据法定程序向有权立法的机关提出关于制定、认可、变动规范性法文件的提议和议事原型的专门活动。在中国现时期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法案的包括以下8个主体:即全国人大主席团、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的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代表、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法案的包括以下7个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