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民事诉讼律师收费

法律主观:

一般民事 诉讼 律师 费用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 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4%~5%; 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3%~4%;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2%~3%; 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1%~2%; 50000001元以上部分0.5%~1%。 (一)审查起诉阶段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2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 代理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 (二)审判阶段: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1)担任被告人的 辩护人 :2500元~20000元/件; (2)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元~150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法律客观:

司法鉴定 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