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规定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行为人具有与法律行为相对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没有受到胁迫或者欺诈、该行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没有侵犯国家利益。
一、民法典规定什么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规定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有: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温馨提醒,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民事法律行为分类
1.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一方还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其可 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2.根据其是否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3.根据其行为是否需要当事人支付对价,民事法律行为就可以分为: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4.依据其行为生效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诺成行为自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为履行其义务;而实践性行为自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时成立,交付标的物为行为成立的要件。
5.根据其相互间的关系,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主行为和从行为。从行为依赖于主行为。
6.根据行为人实施行为所要发生法律后果的性质,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财产行为和人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