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占用20年还能起诉吗

(1)如果侵权行为一直继续,那么诉讼时效就尚不起算,直至侵权行为终了,而且土地属于物权,在物权保护上也不适用诉讼时效;

(2)如果涉及到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土地所有权的争议,因为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有规定,超过20年的,一般就要认定土地属于现使用者所有。

如果侵权行为一直继续,那么诉讼时效就尚不起算,直至侵权行为终了,而且土地属于物权,在物权保护上也不适用诉讼时效,所以即使过了20年也仍在诉讼时效保护期内,但是,如果涉及到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土地所有权的争议,因为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有规定,超过20年的,一般就要认定土地属于现使用者所有。还有就是土地权属争议,要先经过政府处理,然后才能诉讼。

占用土地赔偿标准如下: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6。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7。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