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后拒绝同房,宁夏男子诉至法院,法院是怎么判的?

法院经过走访了解后,对这起离婚案做出了宣判。判定同意男女双方离婚,并酌情考虑,让女方返还18万元彩礼。男女双方以这样方式,结束了这段离奇的婚姻。

事情发生在宁夏一对年轻夫妻身上,两人经过媒人介绍认识,相识时间不长,就步入了婚姻殿堂。婚后女子一直拒绝,与男子有肢体接触,更不用说同房这样问题。

男子全家举债,支付了24万元彩礼给女方,这才让婚礼得以顺利举行。面对婚后妻子表现,男子愤怒又绝望,也因此将女子告上法院,要求离婚并让女方返还彩礼。针对男子诉求,法院作出了如下判决。

第一:同意男子离婚请求

常言道?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时候,通常都会进行调解,尽可能缓解夫妻矛盾,让其撤销离婚诉求。

这一次法院,会同意男子诉求,全因为了解事情后,明白男女双方并没有感情基础。这一桩婚姻,并非建立在女方自己意愿情况下。

基于这样一个现状,加上二人并没有夫妻之实,法院同意男子诉求,判定双方离婚,结束这段婚姻。

第二:判定女方,返还彩礼18万元

男子除了诉求离婚外,还有一个诉求,便是返还给女方的彩礼,合计24万元。这一彩礼放在农村家庭,并不是小数目,男子离婚后,要求返还也在情理之中。

法院经过调查了解,知晓女方出嫁时候,陪嫁了部分家电,以及带回来2万元。酌情考虑之下,判定女方返还彩礼18万元,就这样让离婚案件,得以顺利审结。

当下的我们恋爱自由,婚姻更不能强娶强嫁。这一场婚姻中,如果不是女方家长相逼,也不会出现这样结局。整件事情中,并没有赢家存在,双方都为此黯然神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