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市设区意味着什么

撤市设区,即撤销县级市,设立市辖区,以原县级市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立市辖区的行政区域。我国地级行政区中只有地级市可设立市辖区,故只有地级市所辖的县级市可撤市设区。

撤市设区,即撤销县级市建制,在原县级市行政区域设立市辖区。原县级市管辖范围由新设立的市辖区管辖,新设立的市辖区由原地级市管辖。

撤县设区的意义是促进中心城市规模,理顺中心城市与周边县市之间的关系。提高城市的竞争力,推动相邻城市间的协调发展。为中心城市营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撤销县级市,合并到地级市,成为地级市的一个区。

第七条 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简称、排列顺序的变更;

(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自治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

(四)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湖泊、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者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第八条 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