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6月领取结婚证,我老公是河北省保定的从小没有父母,我是天津市西青区的,我们双方都是农

问:我于2010年6月领取结婚证,我老公是河北省保定的从小没有父母,我是天津市西青区的,我们双方都是农业户口,我想把老公的户口投到我家,也去我家这边当地派出所咨询过,符合条件,只需村委会给开具证明,可是村委会书记已很多借口拖延时间,我也查过婚姻法,男女是平等的,结婚后落户哪一方都可以,再说我们是在我家这边结婚的,也就是招姑爷,请求帮助!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离婚后女方户口落户的问题。

1、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办理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但如果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对户口问题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女方违约拒不迁出,男方可以对方违反约定为由提起合同之诉,当女方具备户口迁出条件时,男方请求一般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如离婚手续是通过法院解决,法律文书对女方的户口迁出问题有明确裁决,则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户口登记机关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可将钟女士户口强行迁出;如离婚手续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但没有就户口迁移进行约定,或者虽通过法院但法律文书没有对钟女士户口迁出进行裁决,则男方不能要求派出所强行迁出女方的户口。

2、 对于女方而言,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户口的问题:

(1)迁往结婚前户籍所在地

(2)另立门户

(3)再婚后再迁

(4)迁往经常居住地

3、办理程序:要有落户的地址才可以迁出.比如房屋地址或单位的集体户口,然后到派出所填表.不用费用,只需要工本费,很少的。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

(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