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有权利分我父亲拆迁房吗
后妈是否有权利分拆迁房,视具体情况而定:
1、若是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同财产,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同财产;
2、若是拆迁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财产,那么拆迁分得的房子只属于夫或妻各一方。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同财产。
综上所述,拆迁房后妈不一定有权利分,若被拆迁的房屋属于父亲与继母的***同财产,那么获得的拆迁安置房也属于***同财产,对于此种情形,继母无疑是有资格去分割拆迁房的,具体的分割方案,则需要父亲与继母协商后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同财产,归夫妻***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