刽子手听到“刀下留人”为何立即停手?
法场上,刽子手行刑,午时三刻动手,动手要听监斩官的命令。监斩官是法场上,最大的官,监斩官虽然官不小,但是比监斩官大的官多了,一级一级往上排,一直排到皇帝,官职能差十级几十级。在法场上,能喊出“刀下留人”话的人,都有来头,来头都比监斩官厉害,最厉害的是皇帝,圣旨到,如皇帝亲临,不让杀就不能杀,违者是欺君大罪,灭九族。监斩官混到这个位置,不容易,掉帽事小,犯上获罪交粮本,刽子手,刻苦学艺劈葫芦,养家糊口没有别的本事,杀别人自己也怕死。平不常,监斩官对刽子手,会有交待,行刑时听见喊“刀下留人”,必有重大原因,必须得住手,既使已经举起刀,说喊停,那怕闪住胳膊闪住腰,那怕改变刀路自己脚面上挨刀,也得控制住,不能下刀杀人,不然的话,连累了本官,你自己也得报销。刽子手出场,杀不杀人照能得银洋,少杀一个人,阴间少记一笔业障,人不傻,都是明白人,上官有教导,谨遵不商量。刽子手听到“刀下留人”,为何立即停手?不停手不行啊,万一杀错了人,不是好玩的,自己经常杀人,说不定闹不好,自己也落个人头落地的下场!
非常简单。
停手停错了,过会儿还能接着砍。
如果让“刀下留人”不收手,一刀砍下去以后,他还能再给接上去?
一,真实人物故事
刽子手的禁忌:
刽子手最多只能砍头99个!刽子手砍杀犯人的头,只能砍剁99刀!
也就是杀人砍头不过百!
中国有史记载的刽子手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于1925年的邓海山。
中国清朝最后的一个刽子手 邓海山
邓海山具体生于清朝的某年某月,这事儿没有详细记录。毕竟,刽子手作为一种职业,在过去,是属妥妥的不入流的“下九流”的职业。
邓海山从小父母双亡,独自活命,靠苦练刀法,从而谋得一份行刑犯人的刽子手的工作。由于“刽子手”的名声毕竟不好,所以,刽子手娶不到老婆,一生未婚,无儿无女。
邓海山在清朝末期,至少斩杀了二、三百个犯人的人头。邓海山每斩杀一个人头,县衙打发5元银元的行刑砍头费给邓海山。当时,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一年才不过2元银元的收入。
如此看来,邓海山靠着这份刽子手的工作,也捞了不少的钱!但是,邓海山还是晚景凄凉。由于邓海山吃喝嫖赌,钱就花光了。加上清朝政府被推翻后,取消了刽子手这一职业,邓海山就彻底失业了。
走投无路时,邓海山还想上山出家当和尚来活命,但住持看到邓海山杀人砍头太多,认为邓海山罪孽深重,不从。最后,清朝最后的一个刽子手竟饿死在荒凉的深山小道山上……
有人说,刽子手触犯了杀人过百的禁忌,故邓海山会抛尸荒野。
二,邓海山砍头行刑犯人犯的禁忌,与“刽子手听到刀下留人”有什么必然联系呢?
太有关系了!
古代能赚钱讨生活的职业很少。拿宋朝来说,有很多的禁军教头,都是托文官的关系才能谋到的一份武术教练混饭吃的职位,那像刽子手这个没有多少技术含金量的职业,就更难了。
所以,在打点好宋朝的刑亊部门——提点刑狱司的提点刑官员后,这刽子手总算有了一个养家糊口的职业。
光做到这一点还远远不够。毕竟这专门杀头的职业的声誉也不好听,所以,只要刽子手听到有什么风声说犯人不用处置了,刽子手绝对会遵命听从监斩官的指令。
刽子手只要听到行刑的法场上传来“刀下留人”的呼叫声,刽子手是有理无理都会放下手中的鬼头刀,就不再对犯人举刀了。
古代刽子手杀与不杀犯人,每月还是固定的俸禄钱,与其这样,当然,刽子手干得钱岂不更好?
暹罗(泰国)刽子手
另外,这是最重要的:刽子手越少杀犯人,就离犯禁忌的数量很远。所以,越少杀犯人,刽子手就能多混些工钱。
所以,这刽子手每次在对犯人进行砍脑瓜子的时候,刽子手总是把耳朵竖起来,就是为了等候那一声“刀下留人”!
三,古代刽子手听到“刀下留人”,就要放下鬼头刀,是法律条文的规定。
宋朝的提刑官宋慈,是司法部门的老大。在宋慈的主持下,宋朝对死刑犯人的冤假错案的追究制度中,特别加了一条只有13个字的一条法律条文:“凡死囚临刑叫冤者,再勘问陈奏”!!!
什么意思?这就是说,死刑犯在押赴刑场准备砍头掉脑袋的时候,死刑犯人突然喊冤喊“刀下留人”的时候,刽子手必须要停止动刀!!
这是因为死刑犯人在监牢里喊冤,没人听得到,此时上刑场喊冤,定有冤情。刽子手当然不能动手了!
四,皇帝老二、达官贵人在犯人午时三刻前赶到刑场大喊“刀下留人”,这刽子手更不能动手了!
古代对犯人行刑,时间是午时三刻,也就是中午十二点的前一刻的时候。
法国路易十六发明的断头台
按照古代历法风水,上午的正午时分,也就是12:00点,是不能再杀犯人的。因为此时人的影子已经在地上合二为一了,也就是说,人已经重影了,此为天人合一。此时再杀生,恐犯天怒。
所以,在午时三刻前,如果犯人还没有人为他喊叫“刀下留人”,那么,监斩官就会把犯人签了名字的签字牌丢在地下,此时,死刑犯人就彻底没命了!
古代是秋后问斩,并且选时为午时三刻,可见,对天文历法是相当看重的。
事实上,在电视剧出现的“刀下留人”的皇帝救死刑犯人的桥段编剧,在真实的 历史 中,是不可能会出现的。
当然,真的有“刀下留人”的声音出现,刽子手那是必须要停止行刑的!这是传统,不得破坏!
日本古代刽子手
既使是出现了劫法场的局面,刽子手还是会遵循这一传统!否则,刽子手的小命将不保。
事实上,古代的“刀下留人”,就是“重大案情”的代名词。
古代的刽子手,巴不得有人喊刀下留人。砍头射买卖,是典型的超低频业务。一年能有几次业务,所以刽子手都很珍惜业务机会,也建立了相应的 游戏 规则。
只要今天出场了,不管砍没砍成头,各种出场费用都是要付的。
所以,换你,有人喊刀下留人,这是送钱的好买卖啊。本来是一笔业务,现在变成了两笔业务。有谁会和自己的钱过不去呢。
古代刽子手,就是专门砍犯人头颅的,刽子手在听到刀下留人的时候,会立即停止执行,因为刽子手也明白,敢喊刀下留人,阻止执行的人,一定不是一般人。
所以敢喊刀下留人的人,就算是古代刑场的监斩官,也不敢得罪喊刀下留人的人,因为古代衙门等级森严,敢喊刀下留人的人,必然是大衙门口里的上差。
如果敢违背上差的命令,就等于得罪了大衙门口,那以后的路,基本上无路可走了,官大一级压死人。
如果刽子手听见刀下留人的喊声,敢不听命令,冒然执行,那刽子手就会人头落地。
个人认为:刽子手行刑前也是需要调整心态的,(如果我是刽子手,我想的是这种恶人死有余辜,心中不会有顾虑)心态调整好了后即将动手,突然有人喊刀下留人,刽子手肯定得停止动作,心想这人是不是罪不至死?自己是不是砍错了人?
01 当然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并不是故意刻画出来的,反而在我国 历史 上面。真的有这种情况。虽然在封建 社会 当中。法律的体系并不是十分完善。所以在那个时候,很少会出现有人喊刀下留人的情况。一直到了宋朝的时候。法律慢慢的完善后,政府就出现了可以翻案的情况。所以在刽子手在准备挥刀砍头的时候,只要听到有人高声喊出刀下留人。一般都会停止挥刀。这个时候只要能拿出自己无罪的证明。他们就会重新在对刑犯进行审查。这一点相对来说就比较人性化了。
02
刀下留人这个事情,最早的还要从宋朝说起,因为古代的 科技 不像现在这样发达,但是朝廷为了避免冤案的事件,就推出了这样一条法律,那就是凡死囚临刑叫怨者,再堪问陈奏。也就说,如果有死囚在刽子手动手之前喊冤,必须要先再开一次堂,等到真相明确以后在继续行刑。也正是因为这十几个字的约束,宋朝的官员就会认真的查办好每一件案子。毕竟只要有犯人喊冤,这就和宣判的人脱不了关系。作为刽子手更不想杀人,毕竟犯人能获得重生,自己又何必自找麻烦呢?
03
在太宗时期,就出现过一个比较著名的事件,当时一个寡妇去击鼓鸣冤。说自己的继子想要害自己。这个时候朝廷的人就听信了寡妇的话,并将她的继子给抓了起来进行拷打。在严刑逼供下,继子只能被屈打成招。最后在准备送入刑场的时候,才被别人发现继子是被冤枉的,再次审查之后,继子才被无罪释放,这要是放在别的朝代,大概也就将错就错了。
我们在电视剧中常常会有这样的场景上演,一名死刑犯跪在刑场里,监斩官抽出令签来,大喊一声:“午时已到,行刑。”随着令签落下,站在死刑犯身后的侩子手就会手起,刀还没落,这个时候通常会有人快马加鞭,赶到刑场,大喊一声“刀下留人”。而随着这一声大喊,侩子手果然就刀下留人了。
小伙伴们有没有想过,已经到了砍头的节骨眼上了,难道你喊一声刀下留人,人家就真的听你的了吗?
其实 历史 上是会有这种情况发生的,早在宋朝的时候。宋太祖就颁布了宋代的第一部法典《宋刑统》。其中就有这样一个规定:“凡死囚临刑有叫冤者,再勘问陈奏。”
也就是说在临砍头前,只要有人觉得是案情稍有模糊,因冤而叫屈的话,这个头就不能砍了,县衙就必须复审案情。
所以刽子手在听到“刀下留人”时,也必须要停下来。因为律法中的那一条款,是有法律效力的,他们哪敢不留。如果他们不及时收手,那么下一个被砍脑袋都就有可能是他自己。
当然如果你喊了“刀下留人”,又说不出个一二三来,你就会被定性与死囚同谋,扰乱法场,然后一起被砍脑袋。
影视作品中,尤其是古装宫廷剧, 经常会出现这样一幕:刑场上, 囚犯身穿囚衣等待着午时三刻的到来, 当刑斩官宣布行刑的瞬间、行刑人高举刀时,会有人骑着快马赶来, 举着圣旨, 高呼:“刀下留人!”
然后, 犯人就被救了下来。那么 历史 上真的会出现这种情况吗?又是为何突然停手?有没有不听命令直接下手?
影视剧毕竟只是 娱乐 ,为了塑造形象, 通常会采用这种夸张的形式。但在真实的 历史 上, 的确有过在行刑之前突然被赦免的情况,但在清朝以前并不多见。
直到清朝, 这种情况变得多了起来。大概是吸收了前朝的经验和教训, 皇帝们开始屡屡赦免死刑犯。
根据《清史稿·多尔衮列传》中记载, 顺治十二年, 皇帝诏内外大小官直言时政时, 吏部副理事官彭长庚、一等精骑许尔安上书颂多尔衮之功, 请求恢复其爵号, 并修墓, 这可犯了大忌, 顺治帝大怒, 判处二人斩立决。
但很快皇上就后悔了, 行刑的最后关头刀下留人, 饶了二人的性命, 改为流放。这种情况在清朝屡屡发生,有人说这是一种笼络人心的手段。
从另一方面来看,这是皇帝的一种威慑手段。清朝规定, 凡是判死刑者, 都必须经过皇帝的亲笔勾决后才能执行,以此可以看出被判死刑的人在当时并不多,完全没有影视作品中那么夸张,更不可能像某些作品那样,任何一个官员都可以随意地执行死刑。而且,每个朝代对于判死刑都是很谨慎的,非必要不会轻易地判一个人死刑。
对于每个死刑犯,皇帝都知道是何人、犯了何事。这些死刑犯, 有些是犯了大错, 死罪难逃, 有些却是不必要处死, 甚至是被冤枉的。对于后者, 皇帝往往会在复批的时候询问大臣们是否有从轻发落的可能, 大臣们当然知道怎么回事, 纷纷表示可免死罪, 于是死刑犯就被赦免了。
对于皇帝来说, 那些没有什么大恶、威胁不大的犯人, 判他们死罪就已经达到了威慑的目的, 执行与否并不重要。所以, 清朝的刑场上经常会出现皇帝临时下达的驾贴, 只要驾贴一到, 死罪往往就变成了流放。
这样一来,犯人就会对皇帝感恩戴德,感谢其不杀之恩,对皇帝忠心不二。从另一方面来说,这样还可以起到威慑作用, 其他人不敢轻易造次。
当然,皇帝的驾贴很管用,拿着圣旨要求刀下留人,从没有刽子手敢不遵从,擅自行刑。如敢违抗,就是公然违背圣意,犯下杀头之罪,所以,没人敢不停下,就算是包拯,他也不敢。包青天中,包拯违抗圣旨,龙头铡、虎头铡安排上,私自处决各种达官贵人也是根据人物需要故意设计的情节,现实中并不存在。
因为能收钱,却不用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