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村民代表时给选民发钱或物品违规吗
民政部在2005年印发了《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贿选行为的界定及处置意见》,贿选必须具备三个要件:1、:一是贿选所侵犯的客体必须是村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村委会选举活动。二是贿选的方式,即以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收买选民、候选人和选举工作人员,使之违反自己的真实意愿参加选举,或者在选举工作中进行舞弊活动。三是贿选的后果必须是足以造成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破坏了村委会的选举。对非党员村委干部贿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罚:对村委党员干部贿选,按照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