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金的案件审理

当张焕枝提出再审儿子“强奸杀人案”时,河北省高院拒绝受理。无奈,张焕枝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2006年,张焕枝专程赶往邯郸,旁听王书金强奸杀人案。但令张焕枝遗憾的是,虽然王书金在公安侦查阶段已多次供述当年在石家庄市郊区玉米地强奸杀人的犯罪事实,广平县警方也已完成了调查核实及取证工作,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王书金又多次主动供述那起强奸杀人犯罪事实,却先后被主诉检察官和法官以“不要说与本案无关的事情”为由喝止。

2007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将申诉材料函转河北省高院,但张焕枝等来的仍然是“石沉大海”。 “王书金案”2005年6月25日再审

“我已接到河北高院的通知,2013年6月25日上午将在邯郸中院开庭审理‘王书金案’,到时候你去不去?”2013年6月21日,就在记者采访期间,王书金的辩护人朱爱民律师给张焕枝打了个电话。张焕枝对即将到来的开庭既期盼又担心。

“此案扑朔迷离,只有在开庭当天才知道结果会怎样,现在谁也说不准。”朱爱民在电话中说。

“聂树斌案”疑似真凶王书金强奸杀人案二审出现诉讼史上罕见的一幕

据新华社石家庄2013年6月25日电(记者朱峰)2013年6月25日上午9时,“聂树斌案”疑似真凶王书金强奸杀人案在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再次开庭。

王书金供述曾强奸杀害多名妇女,其中包括一起“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而该案件早已被石家庄警方“侦破”,“凶手”聂树斌已于1995年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执行死刑。

在25日的庭审中,出现了中国诉讼史上罕见的一幕:被告人及辩护律师称这桩犯罪行为正是本方当事人所做,公诉方称被告人没有实施某桩犯罪行为。 2005年,王书金涉嫌强奸杀人案被捕后,供述了“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因为此案“凶手”聂树斌已于1995年被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执行死刑。

2007年3月12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王书金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决定对王书金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在2013年6月25日的庭审中,合议庭决定此次开庭只对上诉人王书金提出供述在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构成重大立功的上诉理由进行审理。 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河北省高院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

判定王书金与聂树斌案无关

9月27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宣判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不变,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同时也认定,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并非王书金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