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林蒙冤25年出狱,获得国家最高赔偿,为何他会蒙冤那么多年?
我觉得还是因为当时技术不够发达,然后当时的法律也没有现在这么完善,然后从当时的侦破情况来看,也确实是刘忠林最有嫌疑,所以他才被冤枉了25年之久。
刘忠林出生于1968年,案发1990年。
就在案发前一年,同村一名女子郑某失踪,一年后,村民修河时在河套边挖出怀孕的女尸,即为郑某。警方后来锁定刘忠林为凶手。
1994年7月,辽源市中院判决刘忠林构成故意杀人罪,并以“鉴于本案具体情节,可以从轻判处”为由判处刘忠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5年8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核准死缓,刘忠林从看守所转入监狱服刑。
其后,刘忠林坚持伸冤。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做出(2011)吉刑监字第108号再审决定书,决定对刘忠林故意杀人案再审。
2016年1月22日,刘忠林刑满释放。2018年4月20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他无罪。
蒙冤28年获得平反的刘忠林获460万元国家赔偿。他曾因故意杀人罪被关押超过25年,是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
就我个人看来刘忠林之所以被开始定罪也确实是因为在当时的所有人当中也确实是他最有嫌疑,可以知道当时那个年代确实是技术不发达,然后法律也不够完善。现在就要比当年好了很多,也希望现在不要出现之前发生过的类似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