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延军的人物简介

陈延军,男,汉族,1964年4月生于北京市。中国武术六段、国家一级武术裁判、教练员、少林八法门第十代主要传人。现任北京市第十三届运动会赛风赛纪监督员、北京市武协监事、石景山区武协副主席、北京市律师协会太极拳队教练等职。在北京武术界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陈延军1995年考取国家律师资格,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现任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首届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文化娱乐与体育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包银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精通体育法、影视、房地产、公司、合同、法律顾问等业务。著有《影视法律实务》,是北京律师界资深律师。

陈延军自幼喜武,15岁拜师于少林八法门第九代掌门人、北京市武协少林八法研究会会长任启文老师。学习并掌握了王宗岳太极拳、少林八法拳、十二路弹腿、岳氏连拳、燕形拳、五虎拳、黑虎拳、明潭拳等。习练的兵器有王宗岳太极剑、五虎断门刀、龙凤剑、罗家枪、赵家棍内夹棒、少林八法双刀、护手钩、窦家钩、春秋大刀、双头蛇、九节虎尾鞭,双手护身叉、青龙戟等。陈延军深得师父真传,全面系统地继承了少林八法门武功,并积极参与北京市武术比赛并取得好成绩。2007年被收录于《北京市武术运动协会档案》一书。2009年参加北京市全民健身日万人太极拳表演破吉尼斯世界纪录等大型武术活动。成为少林八法门第十代代表人物。

陈延军将“武术、法律”二者有机结合,并运用到工作实践中。曾在涉及中国武术界的一起影响较大的“姓名权、名誉权” 的“武术拳种的源流说”纠纷案件中,以有理有据的辩论,最后取得二审胜诉。成为中国武术史上一起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