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防疫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
1.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暂不返乡。已经返乡的,对中高风险地区或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返乡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提供7次核酸检测服务。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乡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提供7次核酸检测。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期间由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服务。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的返乡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分别在第1、4、7、14天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4.其他低风险地区的返乡人员,抵达后到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并在第7、14天再各提供1次核酸检测服务。
5.境外入宛返宛人员实行“14+7+7”的管控措施。即:对第一入境点隔离满14天的入宛返宛人员,由目的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闭环转运至县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集中隔离7天,每隔一天做1次核酸检测(***4次),其中第7天实行双采双检,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方可解除集中隔离,转为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解除隔离人员,要发放告知书,提示做好健康监测注意事项。所在社区要落实分包制度,督导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并在第2、7天各上门进行1次采样,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的,解除管控。对第一入境点隔离满21天的境外入宛返宛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措施。
法律依据
《突发公***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启动前,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医疗卫生机构、监测机构和科学研究机构,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协作,集中力量开展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