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转租给别人未告知房东,属于什么行为
在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子租给别人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法律的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的同意,就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这是不正常的行为。承租人对出租人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房子转租的条件如下: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综上所述,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房屋转租,需要承租人与房东事先有约定,或者征得了房东同意,否则转租行为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