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机关有哪些
监督机关有哪些
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检察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检察院遵循的程序:人民检察院发现并且认为有犯罪行为时,应当依照司法程序立案侦查,或者指令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认为必须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将原案撤销。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的以外,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中华人民***和国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监察法》
第七条 中华人民***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
第九条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第十二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